昨天一早,海淀牡丹园都景苑小区的居民发现,小区的围墙和大门一夜之间全都不翼而飞了。开发商称,大门和围墙所处的位置属于市政规划道路,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必须拆除。
据了解,2002年该小区大部分业主陆续进住完毕,当时位于小区西侧的市政规划路就已被一堵围墙围在了小区里,归居民“私用”,开发商还在规划路的北侧开了一道大门,作为居民进出小区的惟一路口。
居民陈女士说,前日凌晨,近百名身着迷彩服的工人将小区大门拆除,并把小区西侧围墙凿出一个5米左右的豁口。施工结束后,小区的布告栏里贴出了一张北京立元房地产开发公司致全体业主的通知书。记者在这张通知上看到,小区的开发商北京立元房地产开发公司称,小区西侧的规划道路产权属于国家,这几年小区只是临时占用,现在决定依法将道路腾退,于是拆除了建在道路上的大门和围墙。
小区物业随后向记者出示了2005年3月9日北京市规划执法大队下达的《关于北京立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无条件退让规划道路的函》,上面明确指出,小区西侧用地为代征城市道路用地,目前在道路北端修建的大门等设施应无条件拆除。立元房地产公司告诉记者,市规划委当时并没有审批通过他们在规划道路的任何一侧开辟出入口,而真正的合法出入口应在小区的东面,在收到相关部门的拆除通知后,由于小区居民一直强烈反对,所以迟迟未动手。
昨天一天,小区数百名业主堵在小区西侧路口,要求开发商还给他们大门和围墙,开发商和物业称,准备和业主协商后再依法、依规重建小区大门,而至于在何处再起围墙,则需要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申请协商后决定。
对此律师表示,在房产开发中都会规划大门等公共设施,小区开发商如果在合同中许诺有大门等公共设施,并已交给业主使用,现在又说属于违规建筑要拆除,那就对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应负有赔偿的责任。目前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尽早在合规范围内重建小区大门和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