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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数百物业公司拟拒绝代收水电费
http://www.sojiji.com/ 中国业主生活门户-社集网 2008年4月9日 9:27 武汉社集网

    业主:这事别连累我们

    如果物管公司和水电部门僵持不下,导致小区停水停电,受影响最大的还是业主。对此,业主们有何看法呢?

    “我家每月都按时缴水电费,物管和水电部门的矛盾跟我们无关,不要影响我们业主的正常生活。”星宇花园小区业主刘先生的说法代表大多数业主心声。

    “最好安装一户一表,像天然气表一样,我们自己用多少缴多少,心中有数。”渝中区都市庭院小区业主李女士说。同时,她也希望在安装一户一表前,物管和水电部门最好协商解决问题,不要用停水停电的方式解决问题。

    部分业主表示,不同意安装一户一表。“一个电表,得700多元,再加上一个水表,总共要上千元,太贵了,还不如用旧表划算。”

    律师:物管无义务代收代缴

    市政协委员、重庆精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杰强认为,物业公司和水电部门首先应该明确谁是水电的“最终用户”。“小区房子未卖完之前,最终用户属于开发商;若小区房子卖完、分户完成后,最终用户就是业主,开发商或物管均无义务替水电部门代收代缴水电费。”

    “物管无义务为水电部门代收代缴水电费。”杰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只负责保洁、保安等服务性工作,“代收代缴水电费、垫付水电费的现状,是历史遗留问题。”他认为,若物管承担代收代缴水电费的责任后,供电供水部门则与其构成了委托关系,物管则有权向水电部门索取劳动报酬。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也称,物管公司无代收代缴水电费的义务。沈律师认为,当小区业主入住后,水电的户头关系,不再是开发商或其委派的物管公司,而是相应变更到各业主,“业主才是真正的最终用户。”因此,水电费的收取和缴纳应属于水电部门跟业主之间的关系,水电部门无权要求物管为其无偿代收代缴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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